尼勒克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伊犁河上游,中天山西段喀什河河谷地带。西与伊宁县接壤,西南与巩留县隔河相望,东南与新源县毗邻,东与和静县为界,北与精河县为界。县城尼勒克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59千米。全县总面积10129.95平方千米,总人口16万人(2003年)。全县由东向西延伸,呈长条形,似柳叶状,地势四周高山环绕,峡谷遍布,东北高,西南低,中间夹河谷阶地,由四山夹两河,自北向南相间排列。有高、中山地和低山、湖四大地貌。有喀什河、巩乃斯河等河流。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山区气候特征明显,日照长,年均气温5.7摄氏度,年均降水353毫米。
尼勒克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