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伊犁河上游,中天山西段喀什河河谷地带。西与伊宁县接壤,西南与巩留县隔河相望,东南与新源县毗邻,东与和静县为界,北与精河县为界。县城尼勒克镇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559千米。全县总面积10129.95平方千米,总人口16万人(2003年)。全县由东向西延伸,呈长条形,似柳叶状,地势四周高山环绕,峡谷遍布,东北高,西南低,中间夹河谷阶地,由四山夹两河,自北向南相间排列。有高、中山地和低山、湖四大地貌。有喀什河、巩乃斯河等河流。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山区气候特征明显,日照长,年均气温5.7摄氏度,年均降水353毫米。
尼勒克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专业为企业,个人讨债、要债、追债、收债、清债、收账等业务,公司历经多年收数实践,坚固了自己的实力,以良好的信誉及服务博得了社会好评,取得了骄人业绩。
北京要账公司: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北京讨债公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人难以知晓。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连带性,应当推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